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宣传
01.什么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该制度是国家根治欠薪的重要举措,旨在预防和化解欠薪风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02.如何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答: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便捷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式一:保证金专户缴存: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让工资保障资金有了专属“保险柜”。方式二:保证金保函:由项目所在地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同样能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
03.保障金专户和保证金保函哪个好?
答:两者效力相同,施工单位可按需选择。保证金专户开设门槛低、流程快,利息归施工方,完工无欠薪可全额退还本金,资金使用灵活。保证金保函由银行等第三方出具,审批条件高、流程长且有服务费,但不占用大量自有资金,适合资金周转紧张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企业。
0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比例存储:
工程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不含)以下,存储比例3%;
工程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存储比例 2%;
工程施工合同额1亿元(含)以上,存储比例1%,存储上限不超500万元。
注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保函、保险前2年内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100%。提高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后的存储金额不受存储上限500万元的限制。
05.如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答: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工程完工且不存在欠薪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作出书面承诺相应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欠薪问题,履行相应公示程序后,可按程序申请解除账户监管。
06.施工企业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会怎样?
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是施工企业的法律义务。对施工企业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依法存储、补足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更新银行保函的,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建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咨询渠道: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前往当地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窗口咨询,或者拨打 0998-5703229 ,专业人员将为您答疑解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各施工单位能够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让我们携手共进,让城市建设的每一份付出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